古文觀止-精彩大結局-古代 吳楚材/吳調侯-在線閲讀無廣告

時間:2017-12-25 11:55 /現代都市 / 編輯:蘇琪
主角叫孔子,桓公,司馬的小説叫做《古文觀止》,它的作者是吳楚材/吳調侯最新寫的一本架空歷史、三國、國學類小説,書中主要講述了:[16]表:古代奏章的一種。[17]永陵:明世宗朱厚熜的陵墓。宋元明人都用陵名稱呼已寺的皇帝。[18]...

古文觀止

作品朝代: 古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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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古文觀止》在線閲讀

《古文觀止》精彩章節

[16]表:古代奏章的一種。[17]永陵:明世宗朱厚熜的陵墓。宋元明人都用陵名稱呼已的皇帝。[18]疏計:公文,奏章。計,同“記”。

[19]視一世事:《鍾伯敬增定袁中郎全集》為“視一世士”。[20]不偶:不遇時。

既已不得志於有司[1],遂乃放麴櫱[2],恣情山,走齊、魯、燕、趙之地,窮覽朔漠[3]。其所見山奔海立,沙起雲行,雨鳴樹偃[4],幽谷大都,人物魚,一切可驚可愕之狀,一一皆達之於詩。其中又有勃然不可磨滅之氣[5],英雄失路[6]、托足無門之悲,故其為詩,如嗔[7],如笑,如鳴峽,如種出土,如寡之夜哭、羈人之寒起。雖其格時有卑者[8],然匠心獨出,有王者氣[9],非彼巾幗而事人者所敢望也[10]。文有卓識,氣沉而法嚴,不以模擬損才,不以議論傷格,韓、曾之流亞也[11]。文既雅不與時調[12],當時所謂壇主盟者[13],文皆叱而之,故其名不出于越。悲夫!

喜作書,筆意奔放如其詩,蒼中姿躍出,歐陽公所謂“妖韶女老自有餘”者也[14]。間以其餘,旁溢為花[15],皆超逸有致[16]。

註釋

[1]不得志於有司:指多次參加鄉試不中。有司,古代設官分職,各有所司,所以稱官吏為有司。這裏是指主持鄉試的官。

[2]麴櫱(ni):酒,這裏指酒。

[3]朔漠:指北方的沙漠地帶。

[4]山奔海立,沙起雲行,雨鳴樹偃:《鍾伯敬增定袁中郎全集》為“山崩海立,沙起雲行,風鳴樹偃”。

[5]勃然:奮發的樣子。

[6]失路:不得志。

[7]嗔(chēn):怒。

[8]格:指詩的裁格調。裁,文風詞藻;格調,風格。

[9]王者氣:自成一家的高昂氣派。

[10]巾幗:古代女的頭巾和髮飾,來作為女的代稱。

[11]韓、曾之流亞:韓愈、曾鞏一流的人。流亞,同一類人物。

[12]雅:素常,向來。

[13]壇:詩壇,詩歌界。屈原作《離》,人因稱詩人為人,詩歌界為壇。

[14]歐陽公所謂“妖韶女老自有餘”:歐陽修《谷夜行寄子美聖俞》:“作詩三十年,視我猶輩。文詞愈清新,心意雖老大,譬如妖韶女,老自有餘。”妖韶,麗美好。

[15]花:指花畫。

[16]超逸:高超豪放。

卒以疑,殺其繼室[1],下獄論。張太史元汴解[2],乃得出。晚年憤益,佯狂益甚[3]。顯者至門[4],或拒不納;時攜錢至酒肆[5],呼下隸與飲[6];或自持斧擊破其頭,血流被面,頭骨皆折,之有聲;或以利錐錐其兩耳,入寸餘,竟不得。周望言[7]:晚歲詩文益奇,無刻本,集藏於家。餘同年有官越者[8],託以鈔錄,今未至。餘所見者,《徐文集》《闕編》[9]二種而已。然文竟以不得志於時,憤而卒。

註釋

[1]繼室:妻。

[2]張太史元汴(biàn):字子藎,別號陽和,浙江山(今浙江紹興)人。明穆宗隆慶年間士,官至翰林侍讀。太史,史官名。修史之事歸於翰林院,因此翰林也稱太史。

[3]佯(yáng)狂:假裝瘋癲。徐文晚年時,胡宗憲被下獄。他害怕受牽連,就假裝瘋癲,以卻真的發狂。

[4]顯者:有聲望有地位的人。顯,高貴。

[5]酒肆:酒店。

[6]下隸:地位低下的人。

[7]周望:陶望齡,字周望,號石簣,會稽人。明萬曆十七年士。曾任編修。袁宏的朋友。

[8]同年:見本書《吳山圖記》注。

[9]《闕編》:殘缺不全的書。這裏作為書名。闕,同“缺”。

石公曰:先生數奇不已,遂為狂疾;狂疾不已,遂為囹圄[1]。古今文人,牢困苦未有若先生者也。雖然,胡公間世豪傑,永陵英主;幕中禮數異等[2],是胡公知有先生矣;表上[3],人主悦,是人主知有先生矣。獨未貴耳。先生詩文崛起[4],一掃近代蕪之習,百世而下,自有定論。胡為不遇哉!梅客生嘗寄予書曰[5]:“文吾老友,病奇於人,人奇於詩。”餘謂文,無之而不奇者也,無之而不奇,斯無之而不奇也[6]。悲夫!

註釋

[1]囹圄(líng

yǔ):亦作“囹圉”,牢獄。

[2]禮數異等:徐文在胡宗憲幕中,始終保持賓客的地位,不以下屬官吏相待,所以説“禮數異等”。禮數,禮節,禮遇;異等,不同別人。[3]表:指面所説的《獻鹿表》。

[4]崛起:特出。[5]梅客生:名國禎,城人,萬曆年間士,官至兵部右侍郎。[6]無之而不奇,斯無之而不奇也:第一個“奇”是奇特的奇;第二個”奇”是數奇的奇(jī)。

☆、正文 五人墓碑記[1] 張溥[2]

題解

這是一篇議而以評論為主的碑記。作者能高屋建瓴,提出“於義而”作為全文的綱領,再從多方面展開對比——通過與庸人對比,突出五人得有價值;通過與易志向的士大夫對比,突出五人得偉大;通過與閹人物對比,突出五人得光明磊落。然總結為一個理論:“亦以明生之大,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。”充分肯定了市民鬥爭的作用。文章採用反詰、嘆的句,反覆詠歎,厚。

五人者,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[3],於義而焉者也。至於今,郡之賢士大夫[4]請於當[5],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[6],且立石於其墓之門,以旌其所為[7]。嗚呼!亦盛矣哉!

夫五人之,去今之墓而葬焉[8],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貴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而湮沒不足者[9],亦已眾矣[10],況草之無聞者歟!獨五人之皦皦,何也[11]?

註釋

[1]明熹宗天啓年間(1621-1627),宦官魏忠賢專權,大肆捕殺堅決反對他們的東林人(一個以江南知識分子為主的政治集團,因其領袖人物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得名)。當東林人魏大中被捕經過蘇州時,周順昌曾招待他,於是閹又逮捕了周順昌。周被捕時,起蘇州人民的義憤,幾萬人自聚集,包圍來捕人的官吏和差役,當場打一人,打傷多人。事逮捕了市民顏佩韋等四人和周順昌的轎伕周文元,誣以褒滦

[2]張溥(pǔ)(1602-1641):明末太倉(今江蘇太倉縣)人,字天如。崇禎四年士,文學家。他在崇禎初年,繼東林,組織四方士人,創立復社,與在朝的腐朽狮利浸行鬥爭。來複社成為抗清的國社團。他的文章風格質樸,內容充實,著有《七錄齋集》,輯有《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》。

[3]蓼(

liǎo)洲周公:周順昌,號蓼洲,明末吳縣(今江蘇吳縣)人。明熹宗時任吏部主事等職,辭職回家。為人剛方正直,不畏權貴,當眾斥責魏忠賢及其羽的见蟹誤國,為魏所忌恨。被捕受盡酷刑,在獄中。

[4]郡:指蘇州。蘇州地區在古代為吳郡。[5]當:執掌政權的人,官府。[6]除:給。或作“清除”講,亦通。

魏閹廢祠:魏閹,魏忠賢。因魏是太監,故貶稱魏閹。魏忠賢當權時,其羽在全國各地為他建立生祠。這裏所説的廢祠,在蘇州城外虎丘山麓,原是毛一鷺給魏忠賢所建的生祠“普惠祠”;作者寫此文時,魏已經失,就在“普惠祠”遺址安葬五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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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文觀止

古文觀止

作者:吳楚材/吳調侯 類型:現代都市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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